臺灣障礙青年聲明

臺灣障礙青年聲明

過度強調加害人身心障礙身分,不會讓社會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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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近日所發生的桃園龜山強拉女童案件,我們深感遺憾,也心疼受害女童的遭遇,在此,我們衷心希望桃園市府能提供當事人所需的心理、社會支持,並在司法上做出公正、適當的判斷與處置。

臺灣障礙青年嚴正反對以任何形式的強迫行為,也認同兒少應擁有與成人相同的身體自主權。而同時,我們也想呼籲社會大眾停止在社會案件中過度強調加害人的身心障礙身分。

這項聲明並非為了與加害人劃清界線,試圖聲稱世界上存在「好的」/「壞的」身心障礙者之區別;而是因為我們很憂心,媒體與大眾在惡性案件中對加害人的描述,不但無助於鞏固社會安全網,更可能加深社會大眾對心智障礙者、神經多樣性族群的負面刻板印象,使他們愈發難以融入社區。

事實上,媒體將加害者犯案動機與其身心障礙身分過度連結的敘事方式,已違反《身心障礙權益保護法》74條第二項所規定「身心障礙者涉及相關法律事件,未經法院判決確定其發生原因可歸咎於當事人之疾病或其身心障礙狀況,傳播媒體不得將事件發生原因歸咎於當事人之疾病或其身心障礙狀況」

找出加害者的動機、挖掘加害者的背景是人們在面對惡性事件所帶來的不安感的立即反應;但是,犯罪行為與其成因背後的關係實非一對一的單純邏輯,而需考量更複雜、深刻的交互因素。

粗暴的推論也許帶來短暫的安全感,但卻無力從根源降低惡性事件的發生率。對於長期遭受汙名,且此生都無法與受貶抑身分切割的邊緣群體而言,更是難以復原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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